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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榜样 | “全国模范检察官”邬中明:扎根怒江大峡谷 献身检察为人民
时间:2021-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邬中明,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山东省莒南县相沟乡农技站、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爱岗敬业,他是百炼成钢的办案能手
  邬中明原本在山东老家有着一份舒适的工作,因为热爱检察事业,在工作八年后,他来到怒江福贡。
  福贡县是怒江大峡谷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贫困和高山峡谷于一体的县。2006 年,邬中明刚到福贡时,生活习惯不同、语言不通,生活十分不方便。为尽快融入边疆民族地区,他主动申请到新农村担任指导员,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向当地老百姓学习民族语言和各种民风民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就这样,邬中明不仅适应了不一样的生活习惯,还学会了当地方言,为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邬中明深知干好检察工作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在进入检察院工作当年,他便刻苦学习,一举通过司法考试,为从事检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福贡山高谷深,许多村组不通公路,有时找一个证人或受害人都要用一天的时间徒步翻山越岭才能够找到。虽然办案环境艰苦,但是他不辞辛苦,慎重对待每件案件,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对办理的每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是邬中明的工作态度。不断地学习和积累,使他迅速成长为福贡县检察院的一名业务骨干。在他从事公诉业务的两年中,办理了100多起公诉案件,严厉打击了犯罪,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一方安宁。
  嫉贪如仇,他是惩贪肃腐的利剑
  2010年初,邬中明被调到反贪工作岗位上,面对新岗位和新挑战,他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战斗在第一线上,时刻留心现实生活中的蛛丝马迹,从不经意的只言片语中挖出大案要案。邬中明不但善于破案,更为发案单位着想,每办一案,都与发案单位一起追根溯源,查找漏洞,积极帮助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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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时任福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邬中明,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他克服重重困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在查办“12·26”专案及扶贫领域系列案件中,邬中明凭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对事实真相的不懈追求,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辗转多个州(市)调查取证,行程1万多公里,在三个多月时间里,询问证人40余人,提审30余次,获取证据300余份,并深挖系列窝案串案11件,突破行贿人15名,严厉打击了行贿受贿犯罪,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为福贡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率先垂范,他是干警心中的“拼命三郎”
  2017年2月,有人发微博称,福贡县将生活垃圾倾倒入怒江,在网络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央视、多家省级电视台重点关注,一些环保志愿者也从全国各地赶到福贡县进行实地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了对垃圾倾倒污染怒江事件的督办函,要求福贡县检察院调查该事件。当时,连续多天的强降雨已导致福贡境内多处出现泥石流、滑坡现象,多个路段被冲毁,面对危险隐患,邬中明二话不说,带头到福贡县“六乡一镇”进行走访调查,克服重重困难,最终顺利完成了对该事件调查工作。
  自古忠孝难两全。“既然选择了边疆、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得有付出。”邬中明说,他兄弟二人都在云南,山东老家只剩下60多岁的父母,还要照顾90多岁的姥姥和奶奶。不能陪在父母身边尽孝是邬中明对家人最大的愧疚。当他的母亲躺在手术台上时,他在公诉席上和被告人、辩护人唇枪舌剑;当他的妻子生病住院长达三个月之久时,他奔波在调取证据的路上……12年中他只回过两次老家,“我希望父母可以像奶奶一样长寿,也能让我尽尽孝心。”
  全身投入,他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的勇士
  2017年下旬,关于选派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实战队的通知一经收到,邬中明立即主动报名参加,并于11月驻村就任。2018年3月,他又担任起福贡县检察院扶贫联系点左洛底村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他事事提前谋划,亲力亲为。他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动员扶贫联系点群众易地扶贫搬迁、积极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挑灯夜战核对录入贫困户信息等更是家常便饭。驻村后与家人的距离更远了,见面次数更少了,但是他无怨无悔,满心想到是村民群众的疾苦、挂念的是村民群众的愿望,正是他的这种心系扶贫联系点群众的为民情怀鼓舞着他义无反顾地奋战在深度脱贫攻坚主战场第一线。
  因工作成绩突出,2017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云南省最美检察人物”荣誉称号;2017年被怒江州文明办授予“怒江好人”荣誉称号;201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官”;2019年获评云南省“省级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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